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就进一步加强食品销售连锁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举旨在回应社会关切,适应食品销售行业规模化、连锁化发展的新趋势,通过完善制度设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模式升级,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凭借其统一管理、品牌信誉和便捷服务,已成为我国食品流通的主渠道之一。连锁经营模式在带来效率与规模优势的也对食品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更统一的要求。任何一个门店的食品安全疏漏,都可能借助连锁网络放大影响,损害整个品牌信誉乃至行业形象。因此,针对这一特定经营模式制定更细化、更具操作性的管理规范,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据悉,此次征求意见稿的核心思路在于强化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的统一管理责任,推动其建立健全覆盖所有门店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重点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强化总部管控责任。拟要求连锁企业总部对所属门店的食品安全承担指导、监督和管理的主责,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操作流程在全网络得到有效执行,实现从源头采购、物流配送到门店销售的全链条风险管控。
完善信息化追溯体系。鼓励并引导大型连锁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实现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这不仅是企业自身风险管理的需要,也是在发生问题时能够快速响应、精准召回的关键。
再次,突出关键环节管理。针对连锁经营特点,意见稿可能对供应商审核、统一配送管理、仓储条件、门店日常自查、从业人员培训以及过期食品处置等关键环节提出更具体的要求,确保各环节衔接顺畅、标准一致。
健全风险报告与应急机制。要求连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主动报告制度,并制定完善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提升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体现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是汇聚民智、凝聚共识的过程。广大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行业组织、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将有助于使最终出台的管理办法更加符合行业发展实际,更具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食品安全无小事,连锁网络更需严守安全关。期待通过本次规章的完善,能够进一步推动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将食品安全视为生命线,构建起更为严密、高效的内部治理体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共同促进食品产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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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09:06:27